(来源:莆田税务)
新办纳税人税务确认线上操作流程
操作简述
上网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 /),在【自然人业务办理】实名注册并登录后,选择“新办纳税人套餐”模块办理
步骤一:【实名注册并登录】
步骤二:进入【新办纳税人套餐】操作
步骤三:【流程进度查询】
实名注册登录
操作前置提醒
操作过程需上传身份证件正反面;商贸企业法人需先实名采集;已实名过的自然人可直接登录。
操作说明
1、上网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登录】,进入登录页面。
2、 点击页面右上角【注册】或者选择实名用户登录后,点击“登录”按键下方的【用户注册】。
3、 使用手机微信扫码二维码,进入“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
5、 进入“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实名注册】菜单,进入实名注册页面。
实名个人注册后,上网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 “新办企业套餐”。
备注:系统自动带出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即当前登录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新办纳税人套餐
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服务,个体户申请定期定额,可在套餐办结后另外发起申请流程。
操作前置提醒
1、 登记信息确认(补充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及联系电话)
2、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个体户若不建账可选否)
3、 银行账户信息及委托扣款协议(填写银行开户账号信息并签订“税库银”三方委托扣款协议,个体户可选择绑定个人储蓄银行卡)
4、 资格类型登记(系统默认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否即可跳过;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需详填,选择一般纳税人前需详细了解建账要求和纳税权利及义务)
5、 发票申领(不需要可选否,推荐电子发票及税务免费UKEY)
操作说明
登记信息确认
输入新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内的社会信用代码和法人身份证件号码、验证码,点击“我已阅读用户须知,开始办理”按钮,系统提示“经办人姓名与经办人手机号在进度查询时要使用,请牢记!”,点击“确认”,进入填表页。
信息确认页面,表单初始化时调用工商传递的登记信息。工商登记信息有数据自动带出数据且不允许纳税人修改, 工商数据为空的允许纳税人补录。(例外:“国标行业(主)”工商带出后可以修改)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需及时到市场监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本业务在受理过程中,需要税务人员通过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完成税种认定,套餐受理通过后生效。
信息确认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进入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录入页面。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表单初始化时系统会根据大部分企业的备案信息,预填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系统自动带出的备案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录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进入银行账户信息及委托扣款协议录入页面。
银行账户信息及委托扣款协议
纳税人需录入银行账户信息,并且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签订三方协议。该模块可支持纳税人在线申请银行账号,通过点击“马上申请”按钮,进入银行账号在线申请流程。
录完银行账户信息及委托扣款协议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进入纳税人资格类型登记录入页面。
资格类型登记
表单初始化默认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如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填写相关信息。
录完纳税人资格类型登记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进入发票核定及申领录入页面。
发票申领
如需领用发票,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25份以内,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50份以内。超过上述标准的,请在办税服务厅领取发票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选择“税务Ukey”,可选择邮递方式。
发票业务在套餐受理通过后,还需税务人员在核心征管系统审批通过后生效。纳税人在“发票核定及申领“审批通过后,可以前往大厅领用发票,可领用数量以申请时填写的“申领份数“为准。
信息填写无误,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提交申请表,产生回执页。
注:请复制保存回执页中的流水号,可根据流水号快速查找套餐受理人员、快速查找待办任务。
流程进度查询
纳税人提交套餐式申请后,可查询套餐进度。
点击【已办理套餐,我要查询进度】按钮,进入办理结果页面。
A.如套餐未受理,或者正在受理中,进入如下页面
B.如套餐不予受理,或者待补齐补正,进入如下页面
C.如套餐受理通过,进入如下页面
点击后方蓝色按钮,可查看详细信息。如点击【查看认定明细信息】按钮,可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
以上就是关于新办企业套餐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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